<教师法><教育法>已经颁布实施多年了.教师的地位,工作环境,生活质量有了前所未有的改观.但在很多情况下,很多地方和学校,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依然屡屡遭到侵犯.
一.休息时间没有保障
我们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时间严重超过国家规定,劳动强度之大令人难以置信.就拿我上学年来说吧:我担任初二(1)班班主任,学生六点上早自习,我必须5点半从家里出发,白天坐班制,要下午5点10分才能离校,而6点又要开始上晚自习,第一二节有任课老师上课,可班主任要求在岗,并且还要守第三节自习课,晚自习要9点才结束,如果有特殊情况我还不能离校,所以我在校时间最少是15个小时.这是<劳动法>中"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"的规定的将近两倍.
其实地方教育机构大会小会要为学生减负,要减轻教师超长的工作负荷,可每学期的抽考统考不断,学校领导强制性要求补课,教育局也睁只眼闭只眼,默许这种现象的存在.
二.加班得不到补偿
我们每周平均课时14节,每超一课时仅补助5元;晚自习上一节10元;节偃詹箍蚊拷?2元,按<劳动法>规定的"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;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"相差太悬殊了.
三 非正常扣款
每年,中小学老师还得面对诸如学历升级,职称评审,资格认定,技术培训等一系列缺少政策透明度而又非交不可的昂贵收费.比如我去年评中教高级,交的评审费,各种材料费就是1150元.一个专升本的函授至少要花6千.什么信息技术培训,普通话培训...名目繁多,没晋级的老师年年要搞,年年要花钱.
四.工资不到位
近两年,老师发了工资卡,基本工资还是按时打在卡上,不像前几年,半年,甚至一年发一次工资.可地方财政拨的230元是一学期发放一次,一年还要少发一两个月,国家多次调整教师工资,大城市老早就调上去了,我们一拖再拖,别人调了几次,我们一次还没调.一个师专毕业十年左右的老师,工资卡上就是可怜的700多元,要靠这点微薄的薪水养家糊口,真是苦了我们中小学老师了.
五.医疗没有完全保障
中小学教师教学任务重,工作压力大,健康状况令人担忧.按有关规定,每两年至少给我们作一次全面的体检,大多地方没有实行过.现在虽然大多老师入了医疗保险,但像我们,医疗卡上一分钱也没有,只有住院了才可以报销百分之几十.导致老师们小病抗,大病拖.
六变异的聘任制
素质教育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,但许多中小学却依然躲在应试教育的避风港里只争朝夕.许多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,置教学规律于不顾,在教学管理上,更是严格到近乎苛刻的程度.特别是校长似乎有了"生杀"大权,大会小会都不忘讲:没有按学校要求搞好工作就要罚款就要下聘.搞得人心惶惶.就出现了拉帮结派,勾心斗角.这种聘任很大程度是凭关系.教师们在不良的竞争面前如履薄冰,如临深渊.
除上述情况以外,诸如教师人身不时受到伤害,变相克扣教师工资等等,在媒体时有报道.
老师们一提到这些事都非常愤慨,在我地曾组织教师代表上访,可不了了之.加之教师对学校对单位的依赖性,一旦不予聘任,一切都无从谈起,有部分老师也不愿意冒这个风险.
中小学教师合法权益得到保障,靠我们自身的力量实在太单薄,希望全社会来关心帮助我们!
类别:随笔
892次浏览 13篇评论
相关文章:
网友评论:
发表评论
马上注册并发表评论


谢谢光顾!